榜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吉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主要事迹
党的十九大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省纪委常委会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握政治要求,立足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勇于担当作为,加强案件审理审核、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关口”“出口”“窗口”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深刻把握纪法标尺 忠诚践行职责使命
全力保障新时代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事迹
把牢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抓实个案审理审核。紧跟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案件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案件审理室始终坚持执纪执法工作的政治属性,聚焦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以高标准的工作要求践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高质量的案件审理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审核自办案件重要职责,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强化监督制约,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敢于、善于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按标准审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注重加强业务沟通协作,充分尊重司法规律,努力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提升了案件审理的综合效应。
聚焦提升案件质量的核心任务,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自觉践行纪法的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以保障和提高全省案件质量为总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发挥“统”的作用,构建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业务指导体系,一贯到底、稳步推动省市县三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0年以来,以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强化业务指导和目标引领的主要载体,突出“四个坚持”,不断巩固、拓展、深化案件质量评查质效,持续加强全系统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案件质量评查的频度和广度,有力助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评查全覆盖,将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办结的案件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办理的申诉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初步建立“评查—通报—整改—培训—再评查”模式,并持续跟踪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工作,以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跟进规范案件查办工作,着力解决审查调查及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转化为指导办案实践、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确保整改落地、见实见效。
践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总体要求,健全审理制度体系。始终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件为基础,加强制度执行和疑难复杂问题研究,注重归纳总结,推动案件审理契合纪法精神,操作流程规范正规,积极探索将重点工作实践经验转化为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坚持政治标准,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先后聚焦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规程、审判指定管辖案件质量、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处理、重处分省管干部降低职务职级、受到处分或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等具体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相关业务流程规范,不断完善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工作机制。同时,积极组织编写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概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常见问题解析等相关业务指导书籍,有力地指导了工作实践,为全省案件审理工作提供参考遵循。
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打造案件审理铁军。立足政治素质过硬和专业本领高强,加强对审理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举办“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聚焦干部履职能力,精选教学师资力量,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加强疑难复杂问题解读;常态化、多载体进行日常培训指导,已累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近千人次,全面提高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重点提升审理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始终加强对审理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全室同志加强作风建设,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锻造审理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