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党支部工作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3 阅读次数: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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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对党支部工作动态管理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工作,抓好支委自身学习。支部委员积极工作,听从支部书记的领导和指挥。

二、党支部每年年初要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目标应贴合实际。

三、党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贯彻并注重实效。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

四、党支部每月应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形式要多样,提高党员的参与积极性。

五、党支部每半年应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并严格按流程开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

六、党支部任期届满,按照程序进行换届改选,缺额及时补选,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换届程序合规,资料齐全。

七、党支部应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年底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八、党支部应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相关工作;党员外出超过3个月的,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九、党支部做好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每次会议、学习都要做到有文字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月进行自查,将材料装订成册。

十、党支部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谈话面要达100%,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状态,谈话记录齐全。

十一、党支部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支部党员发展计划,党员发展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发展等工作,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有考察记录。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按期办理,严格把好质量关。

十二、党员每天至少登录一次“学习强国”,同时保证“新时代e支部”至少学习五分钟。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

十三、党员应按月缴纳党费,党支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建立支部党费收缴台账并按规定时间上交至机关党委。

十四、党员应按时参加每周五举办的“周末学堂”,保证出席率的同时,确保听课质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自身理论素养。

十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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