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外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双辽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1-01-28 阅读次数: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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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吉林省、四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节,春节期间非必要不流动,在工作、学习、 生活地就地过节。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市内人员非必要不离辖区,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人员非必要不返双,如确需返双要配合执行核酸检测落地即检及相应管控措施。

二、对从境外返回人员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到双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在双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社区健康随访管理7天,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三、国内中高风险区来(返)双人员,实行中风险14天、高风险21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四、省外(除国内中高风险区外)来(返)双人员需要提前3天向所到村屯(社区)报备,抵双后核酸检测要落地即检,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要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五、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 双人员要主动向村屯(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拟来(返)双人员要提前3天以上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主动报告责任,对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广大市民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要求商家提供冷链三证,不采购不明来源的冷链食品。采购时使用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冷冻生鲜食品存放、储存要采用独立密闭袋封口,并与其他物品相对隔开。不提倡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冷冻食品。接触快递货物要做好消毒和防护工作。

七、春节期间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场所,注意个人卫生,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多消毒、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从2021128日春运开始后实施,至20213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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