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核酸检测与预防性消毒的通告
来源:双辽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28 阅读次数: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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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
货物核酸检测与预防性消毒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从物到人”的疫情传播途径。从今日起,凡我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从国外或国内其它地区批量采购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必须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预计到达24小时前,通过行管部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防工作组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批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承运企业信息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防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落实在卸货等环节的核酸检测和消毒工作,待核酸检测合格、货物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物防工作组联系人:周卓然
报备电话:0434-7215367 16688448077
报备电子邮箱:77526293@qq.com
双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