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7 阅读次数: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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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2020年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双辽市纪委监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问候。在这合家团圆、举国欢庆的节日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节日病”,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安全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会友,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2.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并借机敛财。

   全市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标本兼治,加强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好教育预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坚持不懈把纠治“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以上要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市纪委监委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  0434-6090041   13630928110




双辽市纪委监委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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