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制定实施 《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作用的指导意见》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于晓亮 发布时间:2020-09-25 阅读次数: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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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加强和规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近日,双辽市纪委监委制定实施了《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作用的指导意见》。

任务明确,原则清晰。把任务目标定为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会议要求,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聚焦“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回应群众关切,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贯通融合、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制定政治监督为统领原则、日常监督常态化原则、专项监督为补充原则、各类监督精准化原则共四项工作原则。

体系完备,重点突出。强化市纪委监委监督第一职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以健全监督体系为重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联动工作格局,形成制度完备的监督网。明确监督重点包括:对学习理论政策、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对决策、管理实施、项目策划和审批、资金保障和使用等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对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保、改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其他领域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甚至失职渎职等重点领域监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监督。

方法多样,程序严格。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采取听、谈、查、访等手段,突出对重点人、突出重要岗位、重点部门(科室)和突出重点事的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及整改不力、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题处置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制度,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置。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专门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到具体领导成员,由党风室牵头,督促协调系统各机构按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工作。加强问题反馈上报,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专门登记建档,定期向属地党委(党组)和市纪委监委反馈整改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线索建立线索台账,上报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统一处置。压实工作责任,系统各机构要向市纪委监委报告每季度查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清单和典型案例。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健全长效机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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