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起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9-11 阅读次数:1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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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时期以来,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协同推进、同向发力,强高压、重震慑,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村干部涉黑涉恶以及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双山镇秀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佰战参与黑社会组织、寻衅滋事、挪用特定款物违纪违法问题

郑佰战任秀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参加郑佰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与郑佰文合谋利用职权违规将秀水村256垧集体土地承包权形式合法化;2009年,与郑佰文、郑佰武等人寻衅滋事,抢占高某等人12垧承包地;2012年,挪用泥草房改造资金20万元;2013年,以威胁、贿选手段,在选举中获得连任。201910月,市纪委给予郑佰战开除党籍处分。20203月,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判处郑佰战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截止目前,郑佰文、郑佰战黑恶势力团伙案所涉的公职人员中已有35人被立案审查,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二、辽东街山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加林参与、实施敲诈勒索违纪违法问题

冯加林任山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护青队,自2013年以来,该团伙以冯加林为靠山,形成恶势力,在冯加林指使下,利用《村规民约》《护青公约》,以“看青”为名,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山场村区域内对捡地、放牧、放火烧荒的村民实施敲诈勒索犯罪6起,敲诈勒索违法行为25起(其中冯加林参与敲诈勒索数额2.47万元)。201912月,双辽市人民法院判处冯加林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20205月,市纪委给予冯加林开除党籍处分。

三、柳条乡厚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兰福群违反组织纪律、贪污扶贫款项违纪违法问题

兰福群任厚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组织纪律私自拆除扶贫项目大棚内设施、私自改变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坐收坐支村集体承包费12.4万元、违规分红1.4万元;贪污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20189月,市纪委给予兰福群开除党籍处分。20204月,双辽市人民法院判处兰福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四、王奔镇光明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海彬、原村委会主任张勇诈骗他人财物、违规申报补贴违纪违法问题

2016年6月,刘海彬、张勇以承包光明村新农村建设工程需向领导送礼20万元为由,骗取长春市马某某等520万元,供个人挥霍;201612月,为不符合规定的花生种植户申报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7.2万元。20185月,市纪委给予张勇、刘海彬开除党籍处分。20193月,双辽市人民法院判处张勇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刘海彬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上述被查处的5名村干部,有的长期涉黑涉恶、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有的作风霸道、横行乡里、欺压群众,有的肆意妄为、贪污私分扶贫资金。作为村级带头人,理应严守党纪国法,造福一方,而他们把“两委”岗位作为鱼肉群众、祸害百姓、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基层政治生态,侵害群众利益。对5名村干部的查处也暴露出个别乡镇党委抓党建意识不强,主体责任缺失,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一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向村屯一线延伸,建齐配强村级干部队伍,不断夯实村级党组织基础,扎紧制度的笼子,管住任性的权力,坚定不移地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市纪委监委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中共双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辽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7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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