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廉政用典]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官箴》原文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仁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司马子徽《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天下之要言。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简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人能思之,岂复有悔吝耶?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为能尽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尽也。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岂有二理哉?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便就其间求其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害,其益多矣。
《官箴》译文:当官的法则不过如下三点:清廉、谨慎、勤勉。知道了这三要素,就知道怎样持身立世。但世上当官之人,面对钱财,处理事务时,不能自我克制,常常自以为不一定败露出来。存这种侥幸念头,就会什么事也敢去做。然而虽常常做事失败,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做。因此明正心志,处理事务,从一开始就要自励自警,这是不能不注意的。如不是这样,而是耍弄权术智谋,千方百计补漏救拙,虽侥幸免于灾难,损失却很大。不如自始即不为之,也就无须补救了。唐人司马承祯先生在《坐忘论》中说:“与其在最后弄巧补救,不如当初老实守规。”这是当官者处理事务的基本法则。费力少而见功多,没有比说这句话更精彩的人了。人能临事而深思熟虑,就不会事后后悔不迭了。
“清、慎、勤” 这三字为官之道,被后人称为“千古不可易”。康熙皇帝曾手书此三字并刻石宣传,训示百官,并把“清、慎、勤”作为考核官吏的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官德修养。2004年任浙江省委书记时,他在《求是》发表《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一文,指出领导干部“既要依法用权,又要以德用权,归根到底用权要讲官德”。他引用吕本中《官箴》中的这句话,并加以阐释:一要“清”,公正廉洁,两袖清风;二要“慎”,周密考虑,谨言慎行;三要“勤”,勤奋好学,刻苦上进。并提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可以说是对“清、慎、勤”的现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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