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看进展 | 吉林省纪委监委探索开展重要法规制度检查评估工作 扎实做好法规制度建设“后半篇”文章
吉林省纪委监委探索开展
重要法规制度检查评估工作
扎实做好法规制度建设“后半篇”文章
为及时跟踪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提升法规制度制定质量,吉林省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开展重要法规制度检查评估工作,扎实做好法规制度建设“后半篇”文章。
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谋划安排。省纪委监委领导对检查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工作方案,分管领导担任评估检查组组长,通过主持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听取意见建议,对评估工作提出“三个坚持”的具体要求。评估检查组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关于党内法规评估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评估目的、评估重点等事项,按照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评估。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常态化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举措,选取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3部重要法规制度开展检查评估。在争取广泛覆盖的基础上,注重抓关键、抓典型,根据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监督检查等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特别是今年以来各派驻派出机构和地区纪委监委开展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情况,着重从案件办理数量较多、处置问题线索数量较多的地区和机构中,选择确定对省纪委监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等14家派驻机构、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和吉林市等6个地区纪委监委开展重点评估。共调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案件131件,卷宗357册,召开座谈会7场,会上和会后与71名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了解实际问题和情况。各派驻派出机构和各地区纪委监委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保证了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成效。
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评估。一是坚持统分结合。为防止多头评估、重复检查,一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评估”的原则,由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分别负责对各自起草的法规制度进行评估,作出客观评价,形成单项评估报告。另一方面由法规室作为牵头部门,做好沟通、联络、汇总等串“糖葫芦”工作,全面梳理总结3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总体情况,在单项报告基础上起草形成综合评估报告。二是坚持“四查一听”。聚焦堵点卡点,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研究,梳理问题清单。一查学习掌握情况,看是否形成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查落地执行情况,看是否严格按照3部法规制度的要求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三查实际运行效果,看是否达到了规范工作、约束行为的预期目的;四查细化具体化情况,看是否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完善各项配套落实举措;同时,在评估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掌握执纪执法一线的需求和诉求。通过“四查一听”,共发现3部法规制度在执行和实施中的痛点、卡点和堵点问题50余个,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分别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