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高、中考期间 噪声管控的通告
2021年高考期间为6月6日18时至6月8日18时,中考时间为6月26日18时至29日18时。
为使广大考生在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做出如下规定
一、距考场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等其他噪声污染。市内其他区域夜间(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期间)禁止产生建筑施工和其他噪声污染,非中、高考期间,夜间产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
二、禁止早晚广场群众自发组织的娱乐健身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禁止在休息时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在市区内特别是在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禁止鸣笛或鸣响警报。
六、考试期间考场周边禁止摆摊经营,1000米以内禁止燃放鞭炮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从重惩处。市民如发现存在本通告禁止和限制的行为,可拨打12369或7241773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双辽市生态环境分局
双辽市公安局
双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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