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整改】中共双辽市委关于四平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双辽市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12月27日)
根据四平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31日至10月15日,四平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双辽市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10月31日,四平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双辽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四平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双辽市委反馈巡察整改意见后,双辽市委高度重视,坚决把落实整改要求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制定下发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整改要求,坚持动真碰硬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对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中央、省委扶贫攻坚决策部署还有薄弱环节方面
一是通过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纠正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增强基层干部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意识。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双辽市脱贫攻坚工作长效督导考核的实施方案》,实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市委定期召开扶贫工作推进会议,2017年共召开市委常委会议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5次、领导小组会议8次、脱贫攻坚推进会议6次,21次协调会,36次不同层面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建立《专项小组管理工作制度》,推进危房改造和安全饮水工作。截至目前,280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部竣工;4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安全饮水检测及饮水工程全部完成。
2、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有一定差距方面
一是由市委组织部对市住建局局长等巡视反馈意见中通报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由主管市级领导对其进行约谈,使其端正态度,提高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熟练掌握部门业务知识。二是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乡镇(街)脱贫攻坚推进会和村级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三是完善并严格执行长效驻村包保工作机制。四是开展长效督导考核。成立9个督导考核组,分别深入各乡镇(街)村,对党员干部、乡镇(街)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行逐项考核,量化评分,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干部管理工作档案。
3、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有短板方面
一是成立专项监管组织,负责对全市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出台《双辽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切实保证扶贫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4、扶贫项目建设效益有待提高的问题方面
一是由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将折损程度降到最低。二是针对此问题进行全市范围内的督导核查。三是组织人员深入143个非贫困村进行专项调查,建立扶贫项目库。
5、重点人员用权不廉洁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大清底,总共排查出问题96个,深入调查核实13件(其中立案2件),限期整改83件,下发监察建议20件。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实现常态化监督管理。
6、项目建设中的违规问题和廉政风险仍然存在方面
一是严把项目后期监管关,实行县级包保领导牵头抓总、扶贫办定期巡察、乡镇(街)统筹管理的“三级监管制度”。二是严把资金使用关。制定《双辽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形成多部门项目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的新格局。三是组成由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跟踪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二)对四平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执行扶贫政策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重视程度,召开全市集中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部署会议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双辽市脱贫攻坚工作长效督导考核的实施方案》,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脱贫攻坚工作是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意识。二是进行精准识别“回头看”,进一步凿实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三是精准把握扶贫政策,聘请有鉴定资质单位进行危房鉴定工作。
2、关于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一是在全市开展大排查,杜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未被纳入保障范围情况发生。二是对“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进行检查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对工作不力人员进行约谈,使其履职尽责,真正发挥作用。
3、关于重点人员不廉洁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市纪委加大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扶贫领域发现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胡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关于扶贫资金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出台《双辽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成立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工作。二是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扶贫项目信息,杜绝扶贫资金长时间滞留问题发生。三是成立扶贫资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扶贫资金的去向进行严格审计把关。
5、关于扶贫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个别管理不规范的扶贫项目,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市住建局进一步规范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三是市扶贫办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认真检验,要求项目责任主体完善相关手续,防止未经集体研究和未批先建问题发生。四是对全市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复核,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6、关于工作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参照《四平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二是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扶贫项目落得不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在全市范围内督导核查。三是为解决帮扶力量分配不均衡问题,组织人员深入143个非贫困村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研究建立扶贫项目库,增强非贫困村的脱贫能力。
7、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还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双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建立联系督导机制,开展明察暗访,加强问题线索办理、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扶领域案件28件,处分32人。
三、持续发力,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巩固成果。以整改为动力和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持之以恒抓好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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