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回访教育“4333”模式 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全过程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杨晶晶 陈宝山 发布时间:2021-03-12 阅读次数: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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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的关怀教育,感谢组织对我依旧如初,没有因为我受到纪律处分放弃我。通过这次谈话,让我更加振奋,更加坚定为党奋斗的决心,请组织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考验我……”。这是双辽市纪委监委回访工作小组在回访一名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张姓乡科级领导时的谈话,简单质朴,没有太多的修饰,却隐藏不住那份对党的感激和干事创业的热情。

近两年来,双辽市纪委监委为确保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制定了《加强被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实施意见》《被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被处分党员回访教育档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与措施,并成立了回访教育小组,逐步探索并建立起“4333”回访教育工作机制, 2019年至2020年,共回访教育109人,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在“严管”之后的“厚爱”与“激励”。

一是突出“4个环节”。即:摸清受处分人思想变化,解开思想疙瘩,助其改正错误;充分保障受处分人员的党员权利,营造良好氛围,展现组织关爱;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收集回访对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有效的意见、建议要加以吸收和利用。

二是做到“3个结合”。即:与落实处分决定执行相结合、与办理申诉相结合、与加强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在回访中同步开展处分执行情况检查,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在2019年回访教育工作中,发现有单位为3人错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涉及金额8950.48元;1人年度考核结果不准确,已责令相关单位全部整改完毕。在回访过程中耐心听取被回访人意见,一方面对提出的意见做好记录,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办理,另一方面对审理情况进行解释,说案释纪,从正确思想政治方向教导改正错误,激励干部再征新程。

三是用好“3种方式”。即:回访本人,通过面对面谈话的方式,了解被处分党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回访单位,通过单位反馈和走访群众,了解被处分人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以及正当合法权利行使情况;委托有关组织回访或发送回访教育征求意见函,以书面形式了解被回访人的工作、生活、思想状态等等。回访结束后,填写《被处分党员回访教育登记表》,装订成卷,存档备查。

四是实现“3种效果”。即:健全回访机制,完善交流、沟通与教育渠道。通过健全回访教育机制,理顺纪委与被处分党员之间是教育与挽救的关系、教育与激励的关系,从源头上解决思想不清、认识不足问题,并制止乱申诉、乱反映现象;在回访教育中帮助被处分党员排忧解难。在回访教育中,对发现少数被处分党员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力所能及的解决,超出能力范围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寻求组织上的帮助;鼓励并帮助被处分党员干部重拾干事创业初心。通过定期对被处分党员开展回访教育,摘下被处分党员的思想包袱,积极营造让其重新干事创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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