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三不”一体理念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五室会同九室、十一室、十二室、峪口管理中心和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针对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情况,与联系地区(单位)同步开展调研,将调研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及时体现到业务指导和相关工作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三不”一体理念贯穿于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相关数据呈现出“四升一降”新态势:处置问题线索件数逐年上升,立案件数占同期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数的比重逐年上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人数逐年上升,主动投案人数逐年上升,受理检举控告件次在2018年后开始下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对“三不”一体推进的认识更加深刻。一是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信心决心更加坚定。从相关数据看,涉及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初次举报、署名举报,从2016年开始逐年下降,现职中管干部问题线索绝大多数发生在交流或提任前。这表明,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凝聚了党心民心,坚定了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决心。二是对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理解更加深刻。2013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24.5万件。其中,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处置问题线索件数,均超过同期受理检举控告件数,减存量、遏增量效果充分显现,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三是对“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方法高度认同。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促进“三不”统筹联动,在第四种形态占比保持稳定的同时,第一种形态占比从2017年的59.7%上升到2020年上半年的70.7%,第二、第三种形态占比逐年下降。这反映出在严厉惩治的同时,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精准,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通过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有效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治腐败的综合效果不断增强。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三不”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备。一是完善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确保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三不”一体推进提供了保证和前提。二是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协作机制。党中央建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整合追逃追赃职能和力量,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强化全过程、常态化领导,统筹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构建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运行机制。各地区积极探索深化改革的有效举措,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工配合机制,推动监察程序与诉讼程序无缝衔接,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构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深刻认识和把握反腐败斗争规律,“三不”一体推进的方法举措更加科学。一是盯紧管好“关键少数”。把监督高级领导干部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二是探索深化以案促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系统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抓好相关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研监督等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细化实化以案促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积极探索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统筹联动、贯通协同的工作模式。四是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先后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违建别墅问题、“大棚房”问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一体推进纠治违规、整肃作风、深挖腐败、系统治理。
强化系统思维和大局观念,“三不”一体推进的综合效能更加显现。一是将反腐败斗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提供保障。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开展监督,通过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推动相关地区对相关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政治功能,推进政治生态、政治生活、政治文化一体建设。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权力运行风险问题,以及党员干部热衷拜码头、结圈子等政治生态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党委专题部署管党治党工作、开展政治生态专项治理。三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在有关案件的处理中,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坚持宽严相济、实事求是作出处理,既注重有力惩治腐败清除“污染源”,又注重最大限度维护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依然突出,治理腐败的困难和挑战不断增加,保持“不敢腐”的震慑还有弱项。从查办案件情况看,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同时存在。一些腐败问题群发共生、关系盘根错节,贪欲不断升级、图谋政治利益,逐利不择手段、官商深度勾结,反腐败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治理腐败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还不完善,制度执行刚性亟待增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还有短板。一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重管理轻监督、重审批轻监管现象较为普遍,权力运行不够公开透明,可查询、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反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二是一把手监督难题亟待破解。一把手权力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手段,成为腐败高发部位。三是制度不健全与制度不执行问题并存。“样子货”“牛栏关猫”等问题突出,有制度不执行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搞变通、打折扣,有的甚至恶意规避制度,这些问题在“三重一大”决策、财会、招投标等方面较为明显。
从政治思想文化上根治腐败的方法不多、力度不够,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还有差距。抓“不想”办法不多,甚至认为“不想”主要靠自觉自律,短期内不容易出成绩、效果不好衡量,下的力气小。一是净化政治生态重惩治轻建设。一些地方党委忽视腐败问题对政治生态的负面影响,对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缺乏具体、有效和可操作的抓手,甚至存在不愿抓、不会抓的问题。二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完全净化。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台面上讲原则、私底下论交情,人际交往潜规则、商品交换原则侵蚀党内生活,腐败“亚文化”长期存在,政治骗子、政治掮客仍有市场。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佳。存在形式僵化、内容老套等问题,有的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有的习惯搞“拿来主义”,有的只注重用第四种形态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有的党员干部存在“看客”心理。
“三不”一体推进统筹联动不够,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发挥不充分。一是有的党委对贯彻落实“三不”一体推进缺乏整体谋划。统筹各部门深层治理不够,把纪委监委和巡视巡察机构顶在前面,甚至把制度建设、思想教育工作也推给纪委监委。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同配合不够。有的将一体推进“三不”工作拆分开来,在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法规、宣传等部门之间对号入座,前后失联、衔接不畅,特别是孤立办案、空泛监督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方法手段相对单一。对“三不”的内在联系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对如何做到一体推进研究不够、探索不深、方法不多。有的对案发原因剖析不深入,查找问题不精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纪检监察建议质量不高。
治理腐败专业力量建设相对滞后,一体推进“三不”的保障还有不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专业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等专业型人才相对缺乏,特别是能够把办案、监督和系统治理统筹起来的复合型人才尤为稀缺。有的地方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力量薄弱,对基层监督资源整合统筹不够,履行“三不”职责不全面。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信息化工作平台、外部信息查询平台等建设滞后,缺乏大数据和信息化支撑,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需要。
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中央绝对领导之下,增强“三不”一体推进的政治自觉。一是积极推动和协助党委把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方针纳入管党治党全局,推动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纪委监委在“三不”一体推进中的职责定位,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工作衔接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案件查办、以案促改等“三不”一体推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二是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方面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完善政治监督和专项监督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综合研判、对下指导工作机制。
善惩治腐败的手段举措,确保“三不”一体推进的“后墙”稳固。一是完善主动发现、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的手段举措。把握腐败问题涉及的利益链、关系网相互牵连的基本特点,健全完善查办案件中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督办机制。二是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和信息情报收集研判机制。深入研究腐败问题潜伏规律和案发规律,探索建立与审计、财会、统计等专业监督之间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和成果共享机制,完善监督对象有关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反腐优势。三是完善提高查办案件质量的制度举措。健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体系,对问题、情节、态度相近的违纪违法行为,处分和量刑要总体相当,防止畸轻畸重。定期梳理总结违纪违法和职务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对执纪执法实战工作的分类指导。建立特殊案件备案审查机制,对事故事件类、重点行业领域问责追责案件以及不起诉案件,由上一级纪委监委审核,切实解决处分处置标准不够明确、尺度不易把握等问题。四是研究解决基层纪委监委现实难题。加大批办、转办、督办、直办力度,采取“组团”办案、交叉办案、集中突破后交办等方式,加强政策指导,提高基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五是强化查办案件的法治保障。加强监察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对特殊情形下管辖变更、留置期限扣减或延长等问题作出例外规定,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完善双重管理干部指定管辖的共同协商、双向协调机制。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三不”一体推进的统筹联动、贯通融合。一是健全以案促改机制。将深化以案促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以查办案件为切入口,以监督检查为着力点,对发现的系统性、风险性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报告,通过压实主体责任,促进问题全面整改。研究制定以案促改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压实主体责任、做实监督责任,推动以案促改规范化、长效化。二是健全查办案件和监督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见人见事地分析政治生态,为日常监督打下基础;在监督推进后续整改中,规范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建立跟踪、反馈等机制,强化跟踪督促,保证整改效果。着眼于查办案件和监督贯通协同、一体推进,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法规建设、宣传教育衔接机制,协同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三是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党委(党组)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找准深层次共性问题症结和要害,找准“三不”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的结合点,促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的科学化、规范化。四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意见把关机制。加强查办案件成果运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发挥党风廉政意见把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关键作用。
丰富政策策略,为“三不”一体推进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策略。严格但不严苛,对主动投案、主动退赃、认错态度好、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受过处分的干部,积极改正的,影响期满该使用的大胆使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主动配合调查的行贿人要体现从宽政策,对那些政治上投机钻营、经济上“空手套白狼”、大肆“围猎”干部的坚决查处;注重保障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完善对多次、严重行贿犯罪的惩戒机制。二是把握既严厉惩治又保持稳定的政策策略。抓住重点领域,尤其从政治全局上把握重点,严肃查处金融、国企、能源资源、投资、医疗等领域的腐败。紧盯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加强问题线索集中清理,对举报线索较多、问题反映集中、涉腐可能性大的干部,尤其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要摆在第一位进行核查。对问题性质严重、反映强烈的干部,树立终身追责的鲜明导向。三是细化既从严约束又激励担当的政策策略。一方面,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另一方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主动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狠抓自身建设,为“三不”一体推进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把监督自身放在与监督公权力同等重要位置,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分工制约,完善加强自我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手段和措施,加强队伍状况分析,把干部管好用好,坚决查处“害群之马”。二是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加强政治培训,研究制定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注重培养能够驾驭复杂局面、推动系统治理的领导型人才,善于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策略的智库型人才,精通案件查办、善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型人才。重视后备干部培养,尤其是注重基层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长队伍建设。三是完善关爱干部机制。推动制定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人身安全、职业尊严的法规制度,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尽责、秉公执纪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