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法典精神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
民法典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向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目标之一,这与民法典理念相通、目标相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精神,带头学好用好民法典,既要做监督者也要做践行者,将民法典精神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善用法治思维,提升精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民法典调整的法律关系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在对公民私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的同时,也为各级党政机关行使公权力划定了边界,学好民法典有助于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一些职务犯罪行为往往用看似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做掩护,背地里行贪腐之实。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民法典相关规定,练就火眼金睛,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善于发现隐藏在合法外衣下的违纪违法行为,找准腐败易发环节,将民法典学好学精并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精准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找准着力点,做好民法典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学习思考中应促进民法典与监察法、刑法等的融会贯通,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善于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本职工作中。比如,在问题线索受理阶段,要在厘清反映问题线索中民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精准移交线索;在信访接待时,运用民事法律知识为信访人提出可供借鉴的民事权利救济办法;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以保护群众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同时,以案件审理为抓手,对侵犯公民基本民事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追责,并依据侵权程度、情节、悔过表现等因素确定处分档次,对于情节严重的通报处理,捍卫民法典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自我规范,做民法典精神的自觉践行者。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十五项调查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在使用调查措施时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做到四个强化: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调查措施,严防违规扩大调查范围和滥用调查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强化保密意识,对涉及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隐私权的个人身份、家庭、财产等信息要严格保密,对经调取后发现与案件无关的材料要及时处理;强化保障被调查人人身权利意识,严格依法使用留置措施,保障好被调查人的饮食、休息、就医等需求,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不受侵犯;强化精准使用调查措施的意识,要善于运用民事法律思维厘清复杂的财产关系,尤其在采取涉及财产性权利的调查措施过程中,做到不扩大、不遗漏、不滥用,避免侵犯个体或单位的财产性权利或给社会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孙冠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