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半年查处的4起“四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双辽市纪委监委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3-08-17 阅读次数: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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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现将上半年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四风”问题通报如下:

1.那木乡政府王浩,市林草局赵玲、任荣春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月10日12时20分,市纪委监委检查发现那木乡人居办负责人王浩,市林草局资源科科员赵玲、绿化办科员任荣春等人在市内某饭店聚餐,席间王浩、赵玲、任荣春饮酒。市纪委监委对王浩、赵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任荣春给予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分管领导那木乡政府副乡长张漫远、市林草局副局长孙忠义批评教育。

2.市教育局马文平、市公安局孙驰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3月10日12时45分,市纪委监委检查发现市第三小学校级教研员马文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边家店中队指导员孙驰等人在双山鸭场某饭店聚餐,席间马文平、孙驰饮酒。市纪委监委对马文平并案处理,正在立案调查;市公安局党委对孙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分管领导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会主席安会来批评教育。

3.玻璃山镇玻璃山村文书张艳红违规操办饭店开业宴等问题。

4月29日,张艳红利用自家经营的火锅店开业之机,在玻璃山村张老六饭店违规宴请,设宴15桌,收取礼金0.95万元,产生了不良影响。同时,张艳红在工作中还存在虚列财务支出,违规为自己发放薪酬0.5万元问题。玻璃山镇纪委给予张艳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红旗街义顺村治保主任孟凡河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6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孟凡河在明知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的情况下,在红旗街义顺饭庄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设宴15桌,收取礼金0.7万元,产生了不良影响。红旗街纪工委给予孟凡河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案件,是典型的无视组织规定,顶风违纪,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案件。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纪律规矩意识依然淡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等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管理,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重处,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警示教育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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